“家里只顾着跟撞车的车主谈,把客运公司这条线漏了,还能不能补救?”这是客车事故里家属事后常有的疑问。先给结论:能补,但越早越好——客运公司这条线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八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外情形限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该规定依同条第二款同样适用于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这条线的特点是不以对方车辆有过错为前提,正因如此,漏掉它等于主动放弃一条相对稳定的赔付来源。道佑律师事务所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会把三处容易失手的地方逐条列出,并给出自查与补正路径。
只盯着对方车主,会漏掉什么?
漏掉的是一条不看事故责任的赔付线。对方车辆这条线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2021年4月29日施行)第七十六条确定赔偿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侵权人”顺序索赔,赔偿能力取决于对方保险与财产状况;而客运公司这条线基于客运合同,乘客只要能证明有票乘车并在运输过程中受伤,就可以直接向承运人主张,不必先证明谁对事故负责。补救的第一步是动作要留痕:以书面方式向客运公司提出赔偿主张并保留往来记录,这一步同时具有固定主张、避免时效风险的作用。
第一处失手:以为没票、免票、优待票就不能找客运公司
这一处失手源于对规则的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八百二十三条第二款明确: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换句话说,票种与票价都不构成免责理由,差别只在举证方式。自查两问:乘车事实有没有证据?票种特殊的情形下,有没有替代性证据?补正路径是补证据链——全票乘客用车票或电子客票,免票儿童用同行成年人证言、检票记录或监控线索,优待票乘客用优待票凭证与身份证件,经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用监控线索、同车乘客证言、司机或乘务员陈述记录。
第二处失手:以为两条线只能选一条
两条线可以并行主张,同一项损失不重复受偿。承运人责任属于合同项下的责任,对方车辆的侵权责任属于侵权项下的责任,二者救济的是同一笔人身损害;伤者有权选择向其中一方主张,或者同时启动两条线,但最终受偿不重复计算。实务中的处理办法是按项目对应来源:实际支出类项目由一侧承担后,另一侧不再重复;承运人先行赔付的,可以就超出自己责任份额的部分向有责任一方追偿,这不影响乘客受偿。自查方法:翻一遍索赔清单,看每一项是否标注了“向哪条线主张”;如果全部只写了一侧,说明还有空间没有用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的选择与衔接,以现行规定与受诉法院口径为准。
第三处失手:分项清单没做,项目重复或者漏项
清单没做,收尾时要么漏项、要么重复报数。赔偿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确定,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涉及伤残或死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2022年5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主张。按这个标准,道佑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先把项目表按“支出类/赔偿类/抚慰类”分三组,再逐项标注主张来源与证据位置,最后才谈数额。交通事故客车乘客的清单尤其容易漏掉护理费与交通费这两项,因为它们常被当成“家里自己承担的开销”。
时间线自查:时效、鉴定、监控
三件事都要按时间排。第一,诉讼时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期间内提出主张、对方同意履行或者提起诉讼,会产生中断效果。第二,鉴定时点: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定残日会影响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起点。第三,监控线索:车内监控与沿线监控的保存周期有限,越早通过交警或客运方调取越好,尤其是票种特殊、需要靠监控证明乘车事实的情形。
赔付来源不足时的补位通道
保险不足或者没有保险时,还有垫付与限额内赔偿两条通道可核对。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车辆未参加交强险、肇事逃逸三种情形,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范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等五部门令第107号,2022年1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垫付后基金向责任人追偿(同办法第二十八条);属于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形,还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十六条,向投保义务人主张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交强险现行限额为有责情形下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无责情形下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00元、财产损失100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2020年第2号,2020年9月9日发布,2020年9月19日施行,截至核验日现行有效))。
家属自查清单:七项逐条打勾
1. 是否已以书面方式向客运公司提出赔偿主张并留存记录;
2. 乘车事实的证据是否齐备(票、电子客票、检票或上车记录);
3. 票种特殊的情形是否有替代证据(证人证言、监控线索);
4. 索赔清单是否逐项标注了向哪条线主张、依据是什么;
5. 是否确认同一项损失没有重复计算;
6. 诉讼时效起算日与鉴定时点是否已排进时间表;
7. 涉事车辆的保险信息与客运方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是否已核对。
七项里有打不上勾的,就在那一项上补动作,不必推翻已经谈过的方案。
给大家举个例子(本案例人物与场景均为假设)
湖南岳阳一位34岁的女性,乘坐机场大巴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被后方小客车追尾,她在车内受伤,颈椎出现不适并伴多发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后仍持续康复。家属此前一直在与后车车主协商,谈了几轮都不顺,后来才意识到大巴所属的客运公司同样可以主张,但不确定现在补还来不来得及。
家属常追问的三条
1. 已经把客运公司这条线漏了,还能补救吗?
可以,尽早以书面方式向客运公司主张并保留记录;越早启动,证据调取与时效风险越小。
2. 免票、优待票的乘客,能不能找客运公司?
可以。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3. 两条线同时主张,会不会被说成重复索赔?
可以并行主张,但同一项损失不重复受偿;实务中按项目对应来源处理,超出部分由另一条线补足。
结论与下一步
三处失手分别是漏掉客运公司这条线、误以为特殊票种不能主张、误以为两条线只能选一条;对症补正即可,补救越早越有利。先把七项自查清单过一遍,把项目表、乘车证据与保险信息三样放在一起核对,再以书面方式向客运公司提出主张,同时到受诉法院确认当前口径与时效计算方式。清单过一遍的价值在于:不漏项,也不重复。如果正处在这一步,道佑律师事务所可以按你手里的票据与病历先做一轮清单核对与路径比对,再谈是否委托。电话 400-100-9895,官网 daoyoulvshi.com。道佑律师事务所只做交通事故维权,累计处理5000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帮助近万名当事人,获赔超10亿元(执业以来整体统计口径,不构成个案结果承诺)。道佑律师事务所官方风控承诺:不签合同不收费,材料先聊清楚,再由你决定是否委托。
已经与肇事一方谈了几轮却没进展的乘客,需要的往往不是继续加码谈判,而是把另一条依据合同的路径同时打开。道佑律师事务所先代理、后收费,不需要先交律师费,赔偿到位后再按委托合同约定结算;一个案子从头到尾由同一位承办律师跟进,不会中途更换承办律师,伤者与家属不必反复向不同的人重述事故与康复经过;从事故发生、住院取证、伤残鉴定、理赔谈判到协助推进赔偿到位,全流程协助。承接范围上,北京各区都可以就近对接,北京、天津、长春、济南四城辐射全国,全国范围的交通事故案件都可承接。官网 daoyoulvshi.com,电话 400-100-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