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客车出事,找客运公司赔还是找对方车主赔?”这是乘客受伤后先要分清的一问。先给结论:两条线都可以走——对客运公司,走客运合同项下的承运人责任;对对方车辆,走侵权责任并展开交强险链条;两条线可以并行主张,但同一项损失不重复受偿。下面,道佑律师事务所把交通事故中客车乘客的索赔路径按七层说清:承运人责任是什么、对方侵权责任怎么走、两条线能不能一起要、怎么选、乘客有过错怎么办、时间和程序上注意什么、材料怎么备。
客运公司的责任是什么,凭什么找它?
坐正规客运班线,乘客与客运公司之间成立客运合同,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责任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八百二十三条里——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属于除外情形;与之衔接的是同条第二款: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这层责任的特点是不看事故是谁造成的——客车被后车追尾,乘客仍可以先向承运人主张,再由承运人向有责任的一方处理追偿。
对方车主的侵权责任怎么走?
对方车辆的侵权责任按道交法确定的赔偿责任分配规则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2021年4月29日施行)第七十六条确定赔偿责任,赔付顺序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三级: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交强险现行限额为有责情形下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无责情形下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00元、财产损失100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2020年第2号,2020年9月9日发布,2020年9月19日施行,截至核验日现行有效))。赔偿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确定;涉及伤残或者死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2022年5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同解释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主张。按这个标准,道佑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先把“承运人”与“对方车辆”两条线的赔付来源分别列出来,看各自的保险构成,再谈主张顺序。
两条线能不能一起要,会不会被说成重复索赔?
可以并行主张,但同一项损失不重复受偿。这是客运事故索赔里最需要讲清的一层:承运人责任属于合同项下的责任,对方车辆的侵权责任属于侵权项下的责任,二者救济的是同一笔人身损害,因此伤者有权选择向哪一方主张、或者同时启动,但拿到手的赔偿不能就同一损失重复获得。实务中的处理办法是按项目对应来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实际支出类项目不重复计算,超出部分由另一条线补足;承运人先行赔付的,可以就超出自己责任份额的部分向有责任的一方追偿,这一点不影响乘客的受偿。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一主张;需要补充一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走客运合同这条线,并不必然把精神损害这一项挡在门外。具体如何衔接、如何避免重复,以现行规定与受诉法院口径为准。
两条线怎么选,按什么判断?
按三个判断点选:一是赔付能力,客运公司多为营运企业且有承运人责任险配置,对方车辆则取决于其保险与个人财产状况;二是证据难度,客运合同路径通常只需证明“有票乘车+在运输过程中受伤”,侵权路径还需证明对方车辆的过错与责任比例;三是时间预期,客运合同路径在与承运人协商不顺时同样可以起诉,两条线的时间节奏可以并行安排。三个判断点写清后,通常的做法是“先锁定赔付能力强、证据门槛低的一侧启动,另一侧同步保留主张空间”,而不是二选一之后彻底放弃另一条。至于承运人责任险与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之间的衔接,属于承保范围问题,以保险合同约定与法院认定为准。
乘客自己也有过错,会不会影响索赔?
会有影响,但影响的是数额而不是“能不能主张”。一方面,侵权路径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过失相抵会按过错程度减轻侵权人责任;另一方面,承运人责任的除外情形限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普通的不慎并不当然导致承运人免责。因此家属不必因为“乘客自己站起来了”“没有扶好扶手”这类细节就放弃承运人这条线;相反,应当把事故经过、车内监控线索、乘车凭证一并留好,把排除除外情形的证据提前准备。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责任的特点,恰恰在于不以对方车辆有过错为前提。
时间和程序上要注意什么?
民事索赔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期间内提出主张、对方同意履行或者提起诉讼,会产生中断效果。客运事故里还有两个程序细节值得提前做:一是尽快调取乘车凭证与车内监控线索,避免证据随时间灭失;二是涉及伤残的,按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安排鉴定,定残日会直接影响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起点。赔付来源不足的,还可以核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车辆未参加交强险、肇事逃逸三种情形在垫付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等五部门令第107号,2022年1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垫付后基金向责任人追偿(同办法第二十八条)。
家属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下面六项收,前两项对两条线都关键:
1. 乘车凭证:车票、电子客票、检票或上车记录,免票、优待票、经许可搭乘的情形另行说明;
2. 客运主体信息:客运公司名称、车牌号、班线与线路信息,用于确定合同相对方;
3.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用于确认对方车辆的责任比例;
4. 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与影像资料,用于确认伤情与损失;
5. 护理、误工、交通等支出凭证,用于逐项对应赔偿项目;
6. 涉事车辆的保险信息: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承保公司,以及客运方的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前两项决定“能不能走承运人这条线”,后四项决定“能主张多少”,分开整理更清楚。
给大家举个例子(本案例人物与场景均为假设)
河北石家庄一位52岁的男性,乘坐城际班线客车外出办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后方小客车追尾,他在车内受伤,锁骨与肋骨多发骨折,住院治疗并休养数月。家属最先想到的是找撞车的对方车主,后来才发现客运公司这条线同样可以主张,但不清楚两条线能不能一起要、会不会被说成重复索赔。
家属常追问的三条
1. 坐客车出事,找客运公司赔还是找对方车主赔?
两条线都可以:对客运公司主张客运合同项下的承运人责任,对对方车辆主张侵权责任并展开交强险链条。
2. 两条线一起要,会不会被认定重复索赔?
可以并行主张,但同一项损失不重复受偿;实务中按项目对应来源处理,超出部分由另一条线补足。
3. 乘客自己没有扶好,会不会拿不到赔偿?
普通不慎不当然导致承运人免责,承运人责任的除外情形限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具体认定以个案与法院口径为准。
结论与下一步
客运公司这条线看承运人责任、不看事故谁造成的;对方车主这条线按侵权与保险顺序走;两条线可并行、不重复受偿。先把上面六项材料收齐,把乘车凭证与客运主体信息单列出来,同时调取对方车辆的保险信息与事故认定书,再带上分项清单到受诉法院核对口径,然后确定先行启动哪一侧。选择这一步先做,后面的追偿与补充都有空间。如果正处在这一步,道佑律师事务所可以按你手里的乘车凭证与事故材料先做一轮路径比对,再谈是否委托。电话 400-100-9895,官网 daoyoulvshi.com。道佑律师事务所只做交通事故维权,累计处理5000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帮助近万名当事人,获赔超10亿元(执业以来整体统计口径,不构成个案结果承诺)。道佑律师事务所官方风控承诺:不签合同不收费,材料先聊清楚,再由你决定是否委托。
坐客车受伤的乘客,手里通常有一样别的情形没有的东西——一张车票,它把客运公司直接拉进了赔偿责任的范围。道佑律师事务所先代理、后收费,不需要先交律师费,赔偿到位后再按委托合同约定结算;一个案子从头到尾由同一位承办律师跟进,不会中途更换承办律师,伤者不必反复向不同的人重述事故经过与治疗情况;从事故发生、住院取证、伤残鉴定、理赔谈判到协助推进赔偿到位,全流程协助。承接范围上,北京各区都可以就近对接,北京、天津、长春、济南四城辐射全国,全国范围的交通事故案件都可承接。官网 daoyoulvshi.com,电话 400-100-9895。